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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开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大力推进技能再就业培训。以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其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年轻失业人员,鼓励其参加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或新职业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在实施再就业援助送岗位的同时,组织其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和岗位开发,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培训、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突出培训的实用性,使培训与再就业紧密结合,实现失业人员技能提升与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年培训失业人员1.5万人以上。
  4.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引导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扩大劳动预备制招生规模,重点对城乡“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快培养后备技能人才。同时积极鼓励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和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从2011年开始,年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0.85万人,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5.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实施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参加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年培育创业带头人0.5万人,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1.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结合企业生产需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从2011年开始,选择若干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带动、广泛动员和多部门联动,加大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技师培养力度,通过高端带动,推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增加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存量。适应我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3.统筹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选拔高技能人才。每年从技术含量较高、从业人员较多的职业领域中选择30个以上职业(工种)进行比赛。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岗位成才,促使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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