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依据上位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订和细化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实现政府监管有法可依、企业管理有章可循、员工操作有规可守。
40.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2012年年底前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41.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把握郑汴一体化带动优势,依托全省安全生产科研协作、宣传教育、检测检验等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健全完善市、县安全专家组,加强我市省级、市级、县级专家管理,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引进,鼓励高危行业聘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
4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组建成立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国家、省、省辖市和县四级互联互通。加快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企业救援能力建设,开展区域性重特大事故救援。按照国家和省安排,按期完成公路交通应急指挥和路网协调中心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43.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2012年年底前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以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2012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证件。
4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45.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46.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惩体系。继续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和县域经济评价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任用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动态管理、过程管控,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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