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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鲁农财字〔2011〕36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6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1年示范县项目在我省39个县实施,其中:2010年滚动实施的示范县3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新增示范县为齐河县、滕州市和诸城市。
  二、编制实施方案格式要求
  各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及工作措施要深化、细化、可操作性强。遴选的主推技术、主导品种、技术指导员、示范户、示范基地等应与所选的主导产业相一致。要明确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和经费的具体用途,不能大而化之。
  为保证各示范县上报材料格式统一,便于装帧,页面设置请严格按照以下规格进行:纸张为A4纸平装,双面打印;正文字号为小四;字体为一级标题黑体,二级标题楷体,正文仿宋(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各市要抓紧通知项目县编制实施方案,并于6月23日前将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五份)以市农业、财政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农业厅科技处。
  联系人:
  省农业厅 杨武杰 刘 戈
  电话:0531-67866136、67866119
  电子信箱:sdkjrh@163.com
  省财政厅 杨晓黎
  电话:0531-82669783

  附件:1.山东省201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名单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样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山东省201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名单

项目县名称

项目县名称

济南市

章丘市

泰安市

岱岳区

商河县

东平县

淄博市

桓台县

威海市

文登市

临淄区

日照市

东港区

沂源县

莱芜市

莱城区

枣庄市

 

市中区

临沂市

 

沂水县

滕州市

平邑县

东营市

 

广饶县

临沭县

利津县

苍山县

烟台市

 

龙口市

德州市

 

陵 县

莱州市

平原县

牟平区

乐陵市

蓬莱市

齐河县

莱阳市

聊城市

 

东昌府区

潍坊市

 

寿光市

莘 县

青州市

滨州市

 

阳信县

昌乐县

无棣县

诸城市

菏泽市

定陶县

济宁市

鱼台县

东明县

金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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