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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印发《关于落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党〔2011〕38号)


各省管企业,委机关各处室、纪委、各省管企业监事会:

  现将《关于落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1年6月13日


  附件:

关于落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意见

  最近,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鲁发〔2011〕5号),明确省国资委“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2项牵头承办任务和6项协办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54号),明确省国资委“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规范关联交易”、“严格规范和约束企业领导人员行为”4项牵头承办任务和11项协办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仁元同志在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王仁元常务副省长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和约束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纪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二)抓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制度的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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