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家对论坛学术活动进行点评;
4.学术论文书面交流与张贴;
5.评选论坛优秀交流论文。
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自由申请,经导师同意向论坛学术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论文,由学术指导委员会评选审定参会交流论文100 篇左右。
成果奖励: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创新及论坛活动的积极性,论坛学术委员会将评选部分论坛优秀交流论文,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给奖励证书,其余论文由论坛组委会发给大会交流论文证书(烟台大学代章)。
论坛组织:为保证论坛顺利进行,提高论坛学术质量,实现学术论坛举办目的,成立“齐鲁研究生学术论坛--法学分论坛”组织委员会和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负责论坛的相关组织与学术工作。
论坛组织委员会
主 任委员:房绍坤 烟台大学校长
副主任委员:郭善利 烟台大学副校长
杨欢亮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金福海 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
戴东风 烟台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论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秘 书 长:杨欢亮(兼)
副秘书长:范李瑛、毕朝辉、秦连杰、段志国、张仁旭
成 员:贾维军、郭 静、刘志国、林忠华、秦少峰、
乔雨华、张 波
论坛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
名誉主任委员:郭明瑞 烟台大学
主 任 委 员:房绍坤 烟台大学
齐延平 山东大学
副主任委员:陈金钊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
金福海 烟台大学
委 员:梁茹霞 山东经济学院
李光禄 山东科技大学
王圣颂 青岛大学
袁兆春 曲阜师范大学
李 响 青岛科技大学
王 宏 山东师范大学
朱伯玉 山东理工大学
于大水 鲁东大学
汤 唯 烟台大学
范李瑛 烟台大学
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与烟台大学各提供部分资助,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费、论坛邀请专家所需费用、各种会务及资料印刷费、场地费等;参会人员的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资助。
与会人员:
1.正式参会人员:选定参加论文交流的研究生100人左右;学术指导与咨询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