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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3、促进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广泛使用适宜技术。逐步在全省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实行全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一本通”。

  4、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严格中标药品采购使用管理,逐步将低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范畴,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

  5、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6、加强对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我省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药品费用增长率和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

  (三)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1、加大临床路径推广力度,到2011年底,50%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20%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分别不少于每家医院10个和5个。

  2、督促指导医院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创建5~1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同时,组织开展血液内科等12个专业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评选出2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明显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

  3、2011年,新成立10~15个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扎实开展“医疗质量荆楚行”活动和“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省卫生厅组织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一级和二级医院的评审工作。积极开展优质医院评审活动,力争创建5所“国家级优质医院”、15所“省级优质医院”和25所“优质县级医院”。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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