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坚持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统筹的农村教育发展方针,加强农业人才的培养,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建设一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建设的专门人才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队伍。实施一村一名“农技”人才计划,到2015年每村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农技人才,总量达到2500名以上。实施一村(社区)一名“社工”计划,到2015年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社会工作者,总量达到3000名以上。用5年时间,选派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到201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全市大学生村官总数达到2300名以上。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生产实践等方式,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大政策、技术、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兴业,壮大农村人才队伍。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网络体系。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体系,继续推进农民工“平安计划”的实施,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
3.加快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步伐把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纳入政府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平等享用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加强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用人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制度,使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管部门、职工教育经费提取部门和企业作为职工培训主体的法律责任。逐渐实现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及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认真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各级公务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党政人才分类管理和职级管理,采取组织调训和自主选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公务员培训“三个一”工程:每年选派100名优秀青年公务员与知名高校合作开展MPA教育,每年选派100名开拓意识较强的优秀公务员与国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出国研修,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基层公务员与省内高校合作举办高级研修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新行政管理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党政人才队伍。大力培育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紧紧围绕我市产业集聚平台建设,积极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人才、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加大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智力引进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引智项目的落实和推广力度。出台引智工作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引智工作的法规体系,构筑国际人才市场服务平台。“十二五”期间,预期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项目500项,为全市产业聚集区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3000人次;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50项,力争为产业集聚区培训国际化、外向型复合人才1000人次。加强与中部其它五省省会城市和发达地区合作,建立两地人才工作日常流动、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信息互通合作机制;与中科院、社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内外一流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和开发重点项目;选择海外留学生比较密集的国家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聘请海外人才工作联络员。
(二)重大项目
1.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通过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立健全面向郑州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所需的各类技能人才。(1)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建立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定期调查统计全市主要行业技能人才状况,发布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开展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培训鉴定政府补贴;组织开展市级职工技能竞赛;评选表彰市级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建立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津贴制度,推行“首席员工”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用人新机制。督导用人单位建立和落实职工培训制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探索政府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培养技能人才的新模式。(2)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体系,明确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突出实训装备高标准、实训水平先进性和实训服务公益性,搭建高技能实训和鉴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市、县(市、区)根据条件规划建设1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公共实训中心);规范发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形成全市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完善培训对象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企业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为载体,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载体,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开展初、中级技能水平培训;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建立城镇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开展订单式初、中级技能水平培训;以创业培训机构为载体,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等开展创业培训。(3)实施全民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支持郑州市综合运用产业、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模式,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到2014年,支持建设1个国家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2-3个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县(市、区)各建立1个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组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为城乡各类人员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累计培养扶持5万名创业带头人,累计带动50万人就业。(4)共同建设技工院校改革实验区。开展技工院校资源整合与重组,鼓励重点技工院校做大做强。继续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建设。围绕服务郑州市汽车业、装备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推进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集团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增进优势互补,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深化技工学校教学改革,建立健全以工作任务为引领的“一体化”课程体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体系、以就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认证体系、以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一体化教材体系;加快培养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建设,提高技工院校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5)推行技术工种(职业)就业准入制度。落实《
郑州市技术工种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17号令),在技术工种(职业)岗位,严格执行持证就业、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定期发布国家、省职业目录公告和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规范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及核发机制,实行网上鉴定报名、网上证书查询。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保障激励机制。
2.加快建设郑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郑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是以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为依托立项建设的郑州市重点工程项目。主要承担全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院校在校生实操技能培训,高等院校毕业前技能培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训,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培训,高级工以上的考核、评定、鉴定等职能,并为各类专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和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考核工作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基地建成后,与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师资、场地、设施设备资源共享,年公共实训能力6.5万人次,同时可带动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在校生规模扩大至2万人,将改变郑州市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历史,为扩大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发挥有效的作用。
3.加快郑州商业贸易技师学院进驻职业教育园区工作为解决我市职业教育资源分散、实训基地缺乏、重复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在职业教育园区新建郑州商业贸易技师学院新校区。项目建成后,成为集学制教育、技能鉴定、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作为国家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研究基地和郑州市政府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学校、郑州市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郑州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基地,将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质量,拓宽职业教育市场。
4.加快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在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原城建技校建立郑州市创业孵化园,该孵化园东起原郑州市城建技校家属楼,西至嵩山北路,北起郑州市创业孵化园教学楼,南至原郑州市城建技校家属院与嵩山北路交汇处。建成后可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办企业70个,将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创业者的创业指导和后续服务,不断满足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5.加快人力资源东市场建设人力资源东市场选址位于郑州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和经北二路交汇处西北侧,计划设立公共服务、职业介绍服务、招聘服务、社会民办职介服务、高技能人才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务输出服务、信息化管理服务、技能培训及技能鉴定、相关配套设施等10个为民服务办事大厅。主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求职登记、职业展示、就失业登记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招工备案、社会保险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办理、网上求职招聘、远程面试、劳动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等。该市场建成后,将为郑东新区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对郑东新区聚拢人气、服务企业、解决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