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升级
编制《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大力承接有色、化工、装备制造、食品、纺织、服装等战略支撑产业,弥补短板;积极承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填补空白。把东部沿海的技术、管理、品牌、资本与我省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相结合,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企业的产品档次和产业层次,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鼓励支持沿海企业在整体搬迁转移过程中实施技术改造,加速更新技术、设备,实现产品更新换代,提升核心竞争力。
(七)加强节能减排,提高发展质量
在技术改造中注重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积极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行业的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重点耗能企业和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支持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及新装备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加大对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焦化、碳素、造纸、制革、合成氨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以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利用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八)加快“两化”融合,提高发展水平
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突出抓好信息技术与设计开发的融合、与生产制造过程的融合、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融合、与产品功能的融合、与市场流通的融合、与人才培训的融合等。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经济中的应用步伐,着力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的结合,深化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快推进物流业信息化建设,扩大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领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成立省企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任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技术改造规划,发布年度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协调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整体推进技术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