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保电厂火电机组正常发电
贵阳电厂、清镇电厂要加大进煤力度,努力提高电煤的库存量,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尽最大可能减少非计划停机等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利用率,确保火电机组稳定发电、满发电,努力完成2011年度迎峰度夏期间的发电任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迎峰度夏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解释工作,引导企业积极配合迎峰度夏方案的实施,实现均衡生产,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力迎峰度夏预案,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和电力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既要处理好民生用电问题,不能与民争电,同时又要保障工业企业有序用电、安全用电。
(二)南明区、清镇市要加强协调力度,采取合理措施督促贵阳电厂、清镇电厂完成电煤采购任务,确保电力机组正常发电。
(三)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业发展目标,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各重点工业企业的跟踪,抓好“煤、电、运”等生产要素尤其是电力供应的监测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行,为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及全年工业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四)市工信委负责加快煤矿联合试运转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的初审工作,督促在建煤矿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运行。
(五)市安监局负责对符合安全要求、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加快审查和报送省安监局审批的速度。
(六)市质监局负责向贵阳电厂、清镇电厂各派驻1-2名现场质监人员,实施电煤采制化现场监督,对电煤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电煤交易公平。
(七)市物价局负责督促各区(市、县)落实对电煤不得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加强对市内生产生活用煤、特别是电煤不得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八)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全市气象和来水预测,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增加降雨和来水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水电站、水库的水量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水电站尽量利用水资源发电。
(九)贵阳供电局要加强电力调度监管,强化调度纪律,完善电力调度信息披露,落实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促进有序限电与工业生产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