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小煤矿关停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06号)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小煤矿关停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贵阳市小煤矿关停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煤炭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增强煤炭产业竞争力和政府调控能力,促进我市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以强并弱、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相结合;坚持依法操作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坚持减少煤炭开发主体与维护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相结合。
二、主要目标、重组范围和方式
主要目标:通过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减少企业数量,特别是减少小煤矿数量,扩大企业规模,促使煤矿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煤炭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环境保护与治理得到加强。市辖区范围内(白云3个、乌当2个、花溪19个、金阳13个)的煤矿实施关停,其中,金阳新区的煤矿在2011年内全部关闭完毕;一市三县的煤矿企业停止作业对其进行审核,达不到国家和省煤炭产业政策的予以关闭,原则上15万吨(含)以上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环保、规划等相关法规,方允许其参加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