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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大力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筹集大量资金,建设、改造全省95%的高速公路、80%以上的一级公路和70%以上的二级公路,保障和促进了公路事业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公路交通的“瓶颈”制约。“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收费公路改革与发展方案研究,在部分地区开展区域内无障碍通行和以市为主的统贷统还试点工作,已于2009年2月28日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格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出行要求不断提高,收费公路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收费公路规范有序发展,保障我省公路交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在全省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推动公路交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清理内容
  (一)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省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4.从2004年11月1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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