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深化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与改革。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验,试点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开展暑期校园长专题培训工作。启动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评选表彰上海市特级教师。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31.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型”职教教师队伍。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继续开展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资助名额较上年增加60%左右。筹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起草《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十二五”期间职务培训学时认定的若干意见》。安排第一批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培训。
32.提升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完成2011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评审遴选工作,实施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三年绩效考核工作。开展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结。启动第二批上海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开展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完成市青年教师称号人选评选工作。
八、扎实做好上海教育其他重要工作
33.启动实施学生健康工程。召开本市学生健康促进大会,部署未来5年学生健康促进工作。推进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试点开展大中小学一条龙业余体育训练体系建设,实施学生体质监测中心建设计划,启动市级体育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启动学校卫生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162所民办小学学校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
34.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积极落实上海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会议的任务和要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秋季高招录取过程的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开学前后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和有关工作督导。制定《上海高校违规办学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等重大项目的督查,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5.深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精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发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各成员部门落实就业具体政策措施。建立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领域人才规划的发布和宣传机制,指导高校做好相关专业人才需求预测。着力构建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基层创业和自主创业。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