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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十二)加快发展残疾人体育。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完善省、市残疾人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与康复项目。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办好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参加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特奥会力争取得好成绩。
  四、努力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十三)推动城乡全民健身事业统筹发展。按照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科学制定乡镇与街道、行政村(农民居住点)与社区居委会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备标准,普遍提高城乡健身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文体活动室的阵地作用。
  (十四)推动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加大对苏北、苏中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行南北挂钩发展政策,努力缩小全民健身事业区域发展差距,着力提高全民健身工作协调发展水平。到2015年,苏南地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苏中地区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向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迈进;苏北地区建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五、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十五)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盘活现有体育设施资源,积极引导公共体育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实现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对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制度,确保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
  (十六)增强公共体育场馆的社会服务能力。坚持“依托场馆、立足本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深化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委托经营、连锁经营和集团化经营等模式,切实提高公共体育场馆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不断丰富经营性服务项目和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更优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体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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