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苏政发〔2011〕7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根据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体育强省、促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位居全国前列;全民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群众组织网络、科学健身指导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省人口35%以上(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统计口径),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在9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逐步提高,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明显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50%以上。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健全。县级以上体育社团达1600个以上,全省体育社团注册会员达100万人以上。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组织。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