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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通知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省科技厅。

  附件:1、《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2、《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申请书》

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中心
建设申请书

  申请中心名称                 
  申 请 单 位                
  单 位 负 责 人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 制


  填报说明
  1、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五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未通过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负责人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手 机

 

E-mail

 

传 真

 

员工人数

是否设有专门对外合作机构

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人数

 

□有     □否

 

单位类型

□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 □公营企业  □私营企业

□合资企业 □其他(请指明)

是否建有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如有,请填写其名称)

 

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情况

任务名称

承担时间

国家级

 

 

省部级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及合作对象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 话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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