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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国资委关于开展迎全运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1、开展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各企业要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进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监控工作,真正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2、加强日常管理防范,进一步巩固各项整治行动的成果。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检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工作态势。严格落实监控管理措施。未消除的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酿成安全生产事故。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四级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将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做到定期督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不留监管死角。

  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以全运安全保障为重点的预案演练。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落实人力、物资、通讯、运输等各项保障预备措施,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严格控制阶段(2008年10月1日 - 10月31日)
  本阶段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监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确保对全运场所周边、行车路线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防控,确保全运期间的安全稳定。
  1、强化特殊时期的安全监管。全运会召开期间,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带班值守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监管和防控工作,严防漏管失控现象发生。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2、突出重点,落实防控措施。各企业特别是全运场所周边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时时监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管控,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确保重点单位技防、人防措施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严防死守。
  3、加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测预警、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全运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全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二)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开展平安全运专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活动和不良行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全运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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