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委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济财会[2011]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各处室高度重视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按文件规定的信息采集人员的范围、信息采集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各单位及会计从业人员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在线填报《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及《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并按要求打印、签字、盖章,报经市国资委审核盖章后,以企业为责任主体,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