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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邹宝菊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邹宝菊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新政任字〔2011〕60号)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邹宝菊同志任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七监事会主席(副厅长级)。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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