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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四、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
  促进旅游业与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老区苏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特别要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发挥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促进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市),抓紧培育一批新兴旅游县,推出一批特色旅游名镇。

专栏四:旅游强县(市)、新兴旅游县(市)和旅游特色名镇

县(市)、镇

主要资源特色

十四个旅游强县(市)

武夷山市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5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泰宁县

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永定县

世界文化遗产、4A级景区

南靖县

世界文化遗产、4A级景区

屏南县

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永安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长乐市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永泰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中国温泉之乡

东山县

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惠安县

4A级景区

德化县

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上杭县

4A级景区、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连城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A级景区

沙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十个新兴旅游县(市)

福鼎市

世界地质公园、4A级景区

周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连江县

中国温泉之乡、省级风景名胜区

仙游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安溪县

4A级景区、铁观音产地

漳浦县

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平和县

4A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

清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建宁县

省级风景名胜区

顺昌县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特色旅游名镇

福清市龙田镇

福建最美乡村东壁岛休闲渔村

闽侯县荆溪镇

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龙台山、将军山等

同安区汀溪镇

生态观光农业、温泉度假、闽南古民居

蕉城区金涵乡

畲族风情乡村旅游点上金贝村

福安市穆云乡

畲族风情、绵延四公里葡萄沟、地质奇观

仙游县榜头镇

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

惠安县崇武镇

4A级景区崇武古城,中国乡土魅力名镇

永春县下洋镇

4A级景区牛姆林

华安县仙都镇

世界文化遗产二宜楼及大地村土楼群

南靖县书洋镇

世界文化遗产、云水谣

漳平县永福镇

台湾农民创业园、高山茶园

上杭县古田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连城县宣和乡

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培田村

三元区岩前镇

福建最美乡村、忠山十八寨

邵武市和平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镇

第八章 完善公共服务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以政府为主导,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按照规范标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便利惠民、服务优质的要求,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注重建设旅游风景道、无障碍通道、旅游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善广播、视频监控、消防等安全设施;合理布局、按需配置旅游厕所、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厕所管理;完善观光厅、休憩椅等游憩服务设施;按规范要求,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识、导游标识、公共服务符号标识等系统。
  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节点,以及城市中心广场等旅游者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完善自驾车服务系统。重点建设漳州、泉州、三明、龙岩、武夷山等自驾车旅游基地,完善道路标识与旅游标识,建立旅游安全救援网络,完善自驾车旅游咨询、维修、安全救助等服务功能。
  完善配套服务。推进通讯、金融、卫生、医疗、物流等旅游服务配套建设,为旅游者提供各类便利服务。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公共海滩、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以及红色景区的免费开放。推动出台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旅游优惠政策。建设旅游公益服务站点,组建旅游志愿者服务队。
  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
  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平台。健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强化假日旅游预报、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和旅游价格信息发布等制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信息。推进旅游统计基础建设,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设旅游统计信息库,加强旅游指标体系的统计调查。
  三、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完善景区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严格安全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政府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旅游安全检查,进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旅游与气象部门合作,提升旅游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提高应对突发危机事件能力。实施《福建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警系统。推动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景区与医疗机构、公安、消防、交通等单位的救援合作机制,提高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强化旅游者安全教育,提高游客避险意识、逃生技能和危机事故处理能力。强化旅游保险意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四、大力发展智能旅游
  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和应用,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方式。以海峡旅游网上超市、12301呼叫中心、海峡旅游卡“三个一”工程为先导,积极发展在线旅游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提升旅游电子商务水平,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发展智能旅游交通管理系统、智能导游、电子门票、移动支付、多点通信等,全面提升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智能化水平。支持各地建设智能旅游应用平台,提升旅游管理智能化水平。依托企业建设智能旅游实验室。推进智能旅游在公共服务、目的地营销等领域的应用。
  五、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
  成立旅游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景区发展水平;推行旅行社等级标准、服务标准,推进旅游经营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推行《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施《福建省乡村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福建土楼旅游服务系列标准》。加大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开展各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及相关试点项目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品牌建设,开展旅游名牌评价。
  六、加强诚信旅游建设
  广泛开展诚信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格局。继续实行《旅行社诚信公示榜》,开展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企业合法经营。
  以旅游诚信网络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完善诚信旅游评价与监督机制,建立鼓励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的奖励机制。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发布季度调查报告,引导市场消费选择,督促旅游服务质量改进和提高。
  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督力度,对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依法严惩不法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一批守法经营、规范服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典型。
  七、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旅游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旅游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实施《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旅游人才培养重大工程,争取五年内培养600名旅游职业经理人、8千名旅游管理专才和5万名旅游技术能手,建成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导游管理激励机制和服务监督机制,通过行业评比等方式,提升导游从业人员的素质。积极引进旅游战略管理、旅游策划规划设计、酒店高级管理、中高级导游等专业人才。

第九章 加强组织协调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旅游业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加大对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省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旅游观念,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省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和整合,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专项规划实施和旅游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实施“六大旅游工程”
  强化省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带动作用,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年度旅游设施和景区建设提升方案,实施A级景区提升、滨海旅游开发、星级酒店提升、温泉旅游开发、乡村旅游富民、文化旅游创新等六大旅游工程,切实增加旅游有效供给,促进我省旅游产品升级。
  三、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计划”
  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以保障旅游者权益为宗旨,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导游等为重点对象,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善市场环境和公共服务,加快完善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估体系,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
  四、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旅游景区开发、酒店建设等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制度,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加强环境敏感区实景演艺活动的管理。积极创建低碳旅游示范城市和绿色环保旅游企业。支持旅游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等旅游经营单位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三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单位GDP用水用电量降低20%。大力倡导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五、强化政策支持
  对列入本规划的重大旅游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林、用海等方面予以保证。对现有重大旅游项目在原址增资扩建所需的扩建用地部分,参照工业企业原址增资扩建用地政策,按照“专业评估、集体研究、结果公示”的原则协议出让。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重大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不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按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起始招拍挂出让土地。实现旅游酒店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各级政府要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投入,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加大“海峡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扶持开辟通往国内外主要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规划实施年度进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主要指标调整需报请省政府批准。
  附件:一.福建省“十二五”重点旅游项目一览表
  二.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景点分布图(略)
  三.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功能布局图(略)
  四.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旅游品牌图(略)
  五.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产品体系图(略)
  六.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客源市场图(略)
  七.福建省“十二五”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交通规划图(略)

  附件一:
  福建省“十二五”重点旅游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项目
  地址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万元)

项目业主或
  责任单位

1

福州琅岐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

滨海休闲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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