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7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制定的《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和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21日,在全省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二、政策依据
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三)《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