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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完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全面推行绿色招商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工业园区。“十二五”前半段所有开发区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集中处理,开发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成一批生态园区。

  五、体制机制灵活创新

  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探索赋予开发区更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投资运营模式、用人制度、收入分配、机构设置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海开发区与山区开发区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共建开发区。进一步办好山海开发区项目对接会,依托山区开发区建设产业转移园区,促进沿海产业向山区梯度转移。探索开发区退出机制,支持已完成开发建设任务的开发区将牌子置换给其它工业集中区,其有关经济社会事务纳入当地社区统一管理。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把开发区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营造高效优质的软硬环境,支持开发区提升发展。

第七节 加快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步伐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对外投资合作体系,提高我省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的水平和能力。

  一、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重点推动企业开展出口带动、资源开发、产业集聚和技术寻求等类型的对外投资合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走出去”,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推动有实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提升我省企业对核心技术、知名品牌、重要资源、国际市场销售渠道等要素的控制力。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

  完善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促进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机制,提高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水平。完善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保障体系,以福建省国际经济合作交流促进中心为主要平台,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对外援助工作

  进一步抓好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我省各援外培训实施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我省援外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确保援卢旺达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援斐济菌草中心等国家重大援外项目顺利实施。

  三、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平稳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发展壮大我省对外承包工程队伍。巩固老市场,开拓新市场,利用各种资源,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支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项目,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使我省对外承包工程在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监督经营企业实施对境外劳务人员的有效管理,维护境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构建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以构建“大口岸、大物流、大外贸”为目标,全面提升口岸建设、管理和协调水平,大力拓展港口腹地货源,努力提高我省口岸综合效能和竞争力。

  一、着力陆地港建设

  大力推进晋江、南平、沙县、龙岩等陆地港建设。鼓励省内港口和物流企业到江西、湖南、湖北等中西部省份设立陆地港,吸引中西部地区的进出口货物从我省中转。晋江陆地港要着重吸引晋江、周边县(市、区)和周边省份企业将货物出口到“陆地港”退税、集拼后直接运抵港口出口,成为闽南地区连接周边地区、中西部省份的物流综合通道。龙岩、沙县、南平陆地港要借助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构建周边省份物流配送中心,带动当地和周边地区发展,通过多式联运,拓展港口货源腹地。陆地港要加强对船代、货代和物流企业的招商,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和铁路、港务等部门的对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提升口岸开放水平

  着力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口岸开放体系。推动平潭、宁德、漳州及莆田等地区重点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配合我省港口整合步伐,进一步优化口岸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各口岸功能布局,形成集装箱港与散货集散中心港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内贸物流和外贸物流、保税和非保税货物、集装箱和散货、人流和物流分工明确、功能提升的现代化港口群。

  三、加强口岸建设管理

  推进我省口岸立法工作,推动国家出台《口岸管理条例》,落实《口岸查验检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省口岸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作业设施,继续改革创新查验机制,简化作业流程,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更多口岸查验设施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加强查验单位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能力,形成服务全省外经贸发展的合力。

  四、扩大口岸区域协作范围

  以项目合作为依托,同时发挥陆地港功能作用,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省区的口岸综合管理部门联系协调。支持、推动驻闽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与长三角、泛珠三角和中西部省区检查检验单位开展合作交流。重点围绕内陆及周边地区进出口货物、出入境人员在福建口岸便利通关,建立专项口岸通关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直通放行”等便捷通关模式和区域通关协作,在闽赣、闽湘全面实施区域通关口岸协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湖北、重庆、四川、新疆等中西部省区、海西20个城市及沿海主要口岸城市的口岸合作。协调推动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等运输部门及口岸营运企业之间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推进铁海、陆空、水水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着力构建海西外贸物流大腹地和大通道。

  五、深化通关业务改革

  推动口岸检查检验部门深入运用风险管理机制,推进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推广提前申报、预归类、预审价等便利措施,深化分类通关改革,推进落实检验检疫提前报检直通放行。推进关检联动作业,实现集中查验,一次放行。推动业务科技革新,提高口岸查验效率。进一步深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通关建设,协调推进港区间口岸通关政策一体化。开展口岸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扩大七天工作制的覆盖面。优化口岸检查检验部门业务流程,推行依法行政。继续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协调驻闽口岸查验单位用足用好特殊政策。

  六、提升重大外经贸展会平台功能

  创新外经贸重大展会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优化展会结构,提升展会功能,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充分展示福建形象、汇集各方资源、拓展外经贸发展空间的展会平台。推动提高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林博会、花博会、机械产业博览会等境内投资贸易展会的水平和实效。加强省部合作,共同办好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美洲展、马来西亚中国商品展、法国巴黎国际贸易展览会等重点境外展会。提升拓展新加坡福建商品展、迪拜福建商品展等境外自办展会的功能和水平。推进赴台举办福建商品展规模化和常态化,积极搭建闽台经贸合作交流平台。继续扩大广交会、华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境内展参展规模和成效。

第九节 提高外经贸发展信息化水平



  把握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深入发展的新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使信息化技术成为提高外经贸发展竞争力的手段和工具。充分利用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的资源,以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为依托,以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口岸为突破口,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安全保障、高效统一的全省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实现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区域性平台和国际性平台、资源综合利用和定向应用、专业性服务和通用性服务相结合,切实提高对外贸易和贸易促进的效率。

  一、推进政务管理手段现代化

  整合全省外经贸各类信息资源,挖掘应用数据源,深入利用云计算技术,建立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共享协同、开发运用、安全保障的我省外经贸数据中心。广泛应用移动办公、协同办公系统,建立分析决策系统,完善信息更新机制和网络管理制度。建设省、市、县三级集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互动交流、公共服务、网上办事于一体的综合性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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