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绿色低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
选择一批国际市场前景广阔、资源消耗低、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力推动成长性强的企业发展壮大并扩大出口,抢占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加快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和新的外贸增长点。重点扶持培育我省新型显示、微波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工程、新医药、新型光电材料、新一代轻纺化工材料、半导体照明和光伏、动力和储能电池、高效节能环保设备、智能化装备、专用装备等行业出口发展。
三、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继续发展加工贸易,推动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管理协调机制,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做大加工贸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研发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逐步由简单制造向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研究制造发展,向服务外包、软件外包等新形态延伸;推动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调整代工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比例,逐步向自主品牌生产销售转型;鼓励企业双向开拓市场,逐步向出口、内销并举发展;鼓励内资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分工,提高生产制造水平,增强研发与市场控制能力,逐步向科技型、自主研发型企业转变;推动沿海和山区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加快龙岩等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引导山区市着力承接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沿海市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兴产业加工贸易。
四、统筹与优化出口市场结构
细分国际市场特点和我省出口商品结构,明确面向不同市场的主攻商品。继续扩大纺织服装、鞋、箱包等传统日用品对传统发达市场的出口,巩固市场份额;扩大建材、工程机械、电子及家电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对拉美、中东、南非、东欧等新兴市场的出口。贯彻实施自贸区战略,着力开拓自贸区市场,跟踪分析并积极参与国家自贸区谈判,用好已达成的东盟等地区的自贸区关税减让政策,鼓励企业开拓自贸区市场。加强与自贸区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升双方在进出口、产业协作、双向投资、经贸往来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五、扩大进口贸易
继续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政策措施,支持扩大进口。制定我省鼓励进口的产品目录,实施进口贴息政策,鼓励行业商协会、企业抱团赴境外采购产品。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重点推动炼化一体化、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环保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平板显示、LED及光伏电子,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升级换代。鼓励重要资源和大宗商品进口,缓解国内供应压力,增强对国际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充分发挥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增加生活消费品进口,适当增加高档生活消费品进口,满足国内不同层次需求。发挥海西综合通道功能,增强我省口岸的辐射能力,繁荣口岸物流,拓展进口发展空间。营造促进进口贸易的良好环境,建立进口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进口贸易的预警监测。
六、培育外贸大企业大公司
努力培育外贸骨干企业和出口基地龙头企业,继续实施重点企业“一对一”扶持政策措施,在融资、出口信保、出口退税、通关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外贸企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提高品牌、技术、信息、人才、资本等核心竞争力,在产业转移中实现高端产品输出、品牌输出、标准输出。支持对外贸易向对外投资延伸,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纺织、服装、鞋帽等行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贸易发展。力争到2015年,培育130家出口额超亿美元、100家进口超亿美元的外贸龙头企业。
七、增强国际贸易摩擦与壁垒的应对能力
完善“四体 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对我省有重大出口利益,竞争优势强,易引发摩擦的出口产品,加强预警、分析和研判,提高灵敏度。深化与商协会的合作,依托行业组织的力量,引导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摩擦案件游说、交涉、抗辩等工作。密切跟踪国外最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态信息,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企业加强源头管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组织生产,鼓励省内企业联合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充分发挥我省现有国家级检测重点试验室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在福建建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增强出口商品检测的保障能力。
第三节 注重发展服务贸易
优化服务贸易发展区域布局,以服务外包为突破口,形成多种高端服务业态融合的集聚区,带动全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继续扩大运输、旅游、商业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规模,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国际物流、文化出口、供应链管理等现代服务贸易。建立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贸易在全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15%。
一、科学布局服务贸易发展区域
促进全省服务贸易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服务贸易发展新格局。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市以发展国际物流、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软件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金融服务等为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和优势集成力度,加快形成高端服务贸易集聚区;推动漳州、莆田等市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山区市立足本地实际,发展具有比较优势或发展潜力大、效益好的旅游、商贸等服务贸易。
二、改善服务贸易结构
积极推进服务外包、国际物流、文化贸易、供应链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发展。
(一)大力发展服务外包
以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为重点,积极承接各类信息技术外包,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分销等物流供应链服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电信服务、呼叫中心、管理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以及动漫创意、网络游戏设计、工程设计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到2015年,离岸服务外包额力争达到4亿美元,年均增长10%。重点推动建设“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平台项目,促进国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发展。建设集金融后台服务、电子商务、软件外包等于一体的高端服务产业园区,提升全省现代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加大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形成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示范区。
(二)加快发展国际物流
加大物流资源整合力度,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的理念、技术与方法增强我省物流企业发展实力,提升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物流服务能力。着力引进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和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国际物流企业和物流项目对接,提升我省现代国际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
(三)扩大文化贸易
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具有福建特色的文化艺术、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制定《福建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和《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并给予重点支持,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
(四)拓展供应链管理模式
发展一批以国际贸易为主业、以供应链管理整合为核心竞争力的采购中心、设计中心、订单中心等总部型企业。在未来5年内,力争每年吸引设立3-5家供应链管理总部企业。培育发展一批本土供应链管理企业,扶持重点生产型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从生产企业向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变。引进国际先进产业供应链管理公司落地,推动大型外贸公司向先进供应链管理企业转型。
三、改进服务贸易促进机制
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行政管理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全省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服务贸易支持力度,加快培育服务贸易中介组织。建立全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加强服务贸易情况分析,为政策制定和信息咨询提供服务。
第四节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抓住ECFA签署、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利时机,发挥福建口岸和台湾物流优势,以先进制造业、新型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深化闽台产业分工合作,扩大双向投资和贸易,将福建建设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