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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对兼并重组地方煤矿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煤矿企业集团,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坑口电站和综合利用煤炭加工转化项目,支持对被兼并重组煤矿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对于因实施采煤机械化改造而提升的能力,可以通过能力核定给予认可。
  (八)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且不参与兼并重组的煤矿将分期、分批实施关闭;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区域在严格控制矿井数量的前提下,可适当保留9万吨/年规模矿井。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人民政府成立六盘水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少荣(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王际明(市人民政府)
  邓志宏(市能源局)
  蔡  军(市安监局)
  陈寿林(市国土资源局)
  杨继亮(市监察局)
  成  员:市能源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资社保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六盘水银监分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省农信社六盘水办事处、六盘水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组织领导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制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办法,确定兼并重组主体和企业个数,审查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集团与被兼并煤矿企业签订的兼并重组协议,督促县、特区、区按要求时限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兼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邓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市能源局牵头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简化程序,支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负责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兼并重组工作必须规范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运作。
  市安监局负责参与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参与兼并重组煤矿的矿权价款处置、采矿证换发和矿权设置调整等工作。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相关税、费征收和减免管理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工商手续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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