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企业规模不断提高。兼并重组后企业集团规模不低于200万吨/年。形成1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特大型煤炭旗舰企业集团,1个年生产能力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市内产能达2000万吨以上), 2个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盘县1个,水城县1个); 2个年生产能力5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盘县1个,水城县1个);9个年生产能力300万吨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盘县4个,水城县4个,六枝特区1个)。
  大力推进综合机械化采煤,机械化水平逐年提升。至2013年,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4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70%;至2015年,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5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75%,全市煤炭设计产能达1.5亿吨以上。
  推进公司化管理,实现由个人办矿向集团化办矿的实质性转变,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现代企业集约型管理的转变。重组后的煤矿企业集团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所属矿井或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必须组建符合行业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的各种职能机构,对所属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经营全面规范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要达到规定的数量,满足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健全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保管理责任制等相关体制机制及相应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培训、职工生活条件、职业健康、生态环保等方面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范围对象
  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合法的煤矿企业(含盘县松河新成复采改造单元和盘县响水维达复采改造单元)。
  (五)兼并重组方式
  以县、特区、区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兼并、收购、参股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减少企业数量。鼓励各种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
  (六)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求
  1.现有煤矿企业规模不小于30万吨/年(钟山区在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确定);
  2.1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具有综采综掘成功经验的企业优先;
  4.具备必要的技术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