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1〕4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增强煤矿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煤炭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提升安全生产和科技水平,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建设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增强煤炭产业竞争力和政府调控能力,确保全市煤炭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鼓励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以强并弱相结合、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相结合;坚持依法操作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坚持减少煤炭开发主体与维护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为根本目标,通过兼并重组,减少煤矿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程度,提升煤矿整体水平。
全市煤矿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兼并重组后煤炭企业集团控制在42个以内,其中地方煤炭集团控制在40个以内,指标分配(均含已经组建形成的煤炭企业集团):六枝特区4个,盘县17个,水城县12个,钟山区3个,省属国有企业集团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