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帮扶单位要调整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及专门的工作机构,在本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一帮一”工程的实施工作。市“一帮一”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对帮扶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推进“一帮一”工程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做好组织动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继续实施“一帮一”工程的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深怀感恩之心,自立自强、勇敢创业,用智慧和汗水脱贫致富,在全市掀起继续实施“一帮一”工程的新高潮。
(三)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开展“一帮一”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总体考核范围内,单独考核。要建立“一帮一”工程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帮扶单位要组织好换季和“两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要建立对帮扶项目的定期检查、跟踪问效制度。
(四)组织检查评比。市“一帮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联检联评,交流工作经验,并进行通报。帮扶工作结束后召开全市“一帮一”工程表彰大会,对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五)注重舆论宣传。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帮扶干部典型和脱贫致富典型、创业典型,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市“一帮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
附件:
哈尔滨市“一帮一”工程对接表
| 参加帮扶单位
| 被帮扶单位
| 帮扶
人数
|
市
直
部
门
| 市委办公厅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5
|
市委组织部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5
|
市委宣传部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1
|
市委统战部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6
|
市委政法委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4
|
市纪检委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9
|
市人大机关
| 哈投资集团所属企业
| 13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系统
| 35
|
市政协机关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9
|
市工商局
| 道外区所属企业
| 37
|
市检察院
| 哈轴集团
| 25
|
市法院
| 香坊区所属企业
| 21
|
市发改委
| 哈尔滨特种装备公司
| 11
|
市工信委
| 哈一工具公司
| 20
|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
|
市直机关工委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5
|
市妇联
|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企业
| 5
|
市体育局
|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企业
| 2
|
市档案局
| 香坊区所属企业
| 10
|
市委党史研究室
| 市科教文卫系统
| 4
|
团市委
| 香坊区所属企业
| 11
|
市地税局
| 香坊区所属企业
| 11
|
市委老干部局
| 产联工委系统
| 5
|
市国税局
| 平房区所属企业
| 6
|
市审计局
| 平房区所属企业
| 14
|
市人防办
| 平房区所属企业
| 10
|
市人口和计生委
| 市产联系统
| 10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财贸系统
| 25
|
市农业开发办
| 哈投资集团所属企业
| 1
|
哈高新区
| 中庆燃气所属企业
| 15
|
市群力开发办
| 道外区所属企业
| 3
|
市财政局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22
|
市农委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27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11
|
市委政研室
| 哈工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