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
(5)职工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度测评低于85%。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工运事业,认真履行工会职责。
(2)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受到职工的拥护与信赖。
(4)本年度单位工会必须是先进集体。
(四)工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办事。
(3)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4)维护团结,廉洁奉公,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市医务工会根据2010年工会工作考核结果和评选条件推荐提名,报局党委同意后产生。
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其工会主席、分管领导同时获得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荣誉称号。
(二)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
经层层推荐、工会集体研究,同级党委审定公示后报市医务工会。
(三)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并于2010年12月24日前将各类申报表(一式二份)报市医务工会。不按时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市卫生系统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市卫生系统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略)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青岛市卫生系统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 单位
|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
市南区卫生局
| 3
| 胶州中心医院
| 4
|
市北区卫生局
| 3
| 市妇儿中心
| 4
|
李沧区卫生局
| 3
| 市胸科医院
| 2
|
崂山区卫生局
| 3
| 市口腔医院
| 1
|
四方区卫生局
| 3
| 市传染病医院
| 2
|
城阳区卫生局
| 3
| 市精神卫生中心
| 2
|
黄岛区卫生局
| 3
| 市疾控中心
| 1
|
即墨市卫生局
| 3
| 市急救中心
| 1
|
胶州市卫生局
| 3
| 市中心血站
| 1
|
胶南市卫生局
| 3
|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 1
|
平度市卫生局
| 3
| 青岛卫校
| 1
|
莱西市卫生局
| 3
| 青岛第二卫校
| 1
|
市立医疗集团
| 14
| 卫生科技馆
| 1
|
市海慈医疗集团
| 8
| 市卫生人才市场
| 1
|
市中心医院
| 7
| 市卫生局幼儿园
| 1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3
|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 12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3
| 青岛疗养院
| 1
|
第八人民医院医
| 5
| 阜外心血管医院
| 2
|
第九人民医院医
| 3
| 市卫生局机关工会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