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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加快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

  根据《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和《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谋划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适应我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突出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着力增加高技能产业工人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产业工人存量。通过校企合作、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术比武等多种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培养高技能人才4万人,其中培养高级工3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人,力争使高技能人才占全市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6.5%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数量占全市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技工院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着力构建制度完善、评价科学、基础健全、质量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机制和新体系,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以社会化鉴定、企业内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试点企业

  (九)深化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改革。

  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结构,大力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发挥技工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把培训和就业、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把职业技能培训与承接产业转移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的用人需求培养实用技能人才,紧紧围绕转移产业的岗位技能要求设置专业培训课程。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生产需要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实行企业(行业)“冠名”培养,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实现培养与需求、专业与产业、招生与就业之间的无缝对接。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实施技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安排1000余名一线教师到高等院校或企业培训,教师年平均培训250人次,提高技工院校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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