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检查的通知
(青价检[2009]271号 2009年12月28日)
各区、市物价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物价局决定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2月12日,其中全市集中检查安排三个时段:第一时段自2009年12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第二时段自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1月22日;第三时段自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5日。
二、检查范围
围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商业零售企业、餐饮经营单位、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停车场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重点
重点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商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乱收费行为,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区域特点、有点有面、易于操作的节日检查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节日市场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区市要增强价格公共服务意识,通过召开商业、旅游业等相关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等方式,提醒告诫经营者守法经营,自觉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三)各区市要加强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要做好对粮、油、肉、蛋、菜、糖及防控甲型流感相关品的价格监控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发现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预警、快速报告、积极应对。
(四)各区市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检查力量,快速查处举报案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请各区市将节日市场检查工作总结及两个典型案例,分别于2010年1月4日、2月20日15时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五科),邮箱:wjjjcwk@163.com,传真电话:859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