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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和征集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和征集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深财购〔2011〕12号)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市财政委员会开发了新的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并将在此基础上对专家库重新梳理。现有评审专家需要按照新的评审专家聘任条件重新申请入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的评审专家。请现有评审专家和符合条件的各有关人员积极支持配合。

  一、评审专家聘任条件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部分更新换代较快的专业领域另外要求近3年连续从事该专业工作并在岗),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年龄放宽到70周岁以下;

  (五)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对达不到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聘任条件的,经市财政部门核准后,可以聘任为评审专家。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广东省人事部门颁发或者核准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等专业水平由市财政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不同专业领域进行个别界定。

  二、评审专家注册、验证、审核入库程序

  (一)网上注册。

  在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网(www.szfb.gov.cn/ywpd/zfcg)选择“欢迎专家注册”,填写专家注册信息,并在线打印专家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盖章(退休人员及自由职业者不需要工作单位盖章)。如有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交行业协会盖章。

  (二)证书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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