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高层次专家政府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应根据款项收发情况据实填报,个别未及时足额发放仍滞留在单位账户的津贴应写明滞留原因,如有需要,可另附页说明。

  附件3
  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变动情况表
  单位或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系列

变 动 情 况

调入

调离

去世

新当选

本系统本

地区流动

时间

原工作单位

新工作单位

 

 

 

 

 

 

 

 

 

 

 

 

 

 

 

 

 

 

 

 

 

 

 

 

 

 

 

 

 

 

 

 

 


  注:在“系列”栏中填写:住鲁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员有无变化,均需填报此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津贴拨付账号
  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