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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7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2011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24号)精神,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2011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原则,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围绕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承接产业转移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为抓手,创新机制,示范引领,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00万人;失业人员转岗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20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企业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0万人。

  技工院校招收新生10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7万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60万人。

  三、主要工作

  1.强力推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就业计划”。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和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的基础作用,调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区别不同专业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增强培训实力,提升培训质量。强力推进校企合作,继续开展技工院校服务产业集聚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组织引导技工院校加强与产业集聚区企业合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发挥技工教育集团的龙头作用,实现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培养与就业有机结合。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为满足富士康科技集团等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开展专业化、特色化职业技能培训,打造特色培训品牌。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上规模、上水平,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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