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1]1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气象灾害种类最多、发生最为频繁、损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各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繁发生,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初步建成了气象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组建了一定规模的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了一批有地点、有制度、有人员的乡镇气象工作站,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目前农村气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我省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发展。主要是:农村气象科普教育薄弱,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覆盖率不高,乡镇气象工作站、气象信息员及协理员队伍管理尚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农村气象灾害摸底建档和防御认证不到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科学评估、稳定投入机制不健全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三农”和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为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要求,以减少农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为重点,以推进城乡基本气象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大力改善农村气象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增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能力和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力争到2015年,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管理规范、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评估科学,具有较高科技支撑、投入机制稳定健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益评估系统。
三、深入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