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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
(沪教委基〔2011〕55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基教〔2002〕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文化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写字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认识写字教学的重要作用
  写好汉字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之一。义务教育阶段是学生写好汉字的基础阶段。规范、端正、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他课程,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热爱祖国文字,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也是基础教育课程的目标之一。写字教学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二、写字教学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和《上海市九年义务教育写字等级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各年段写字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2年级:培养写字的兴趣,初步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和正确的写字、执笔姿势;能用铅笔写字,会写1000个常用汉字,做到写得正确、端正、整洁;结合识字,认识和掌握32种笔画,掌握运笔的方法;认识和掌握常用的汉字偏旁、部首,认识和了解汉字的结构,按汉字的笔顺写字;学会使用和保管写字用具。
  3-5年级:保持写字的兴趣、良好的写字习惯和正确的写字、执笔姿势;能用钢笔书写楷书,会写2500个常用汉字,做到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写好笔画,掌握运笔的方法;认识和掌握汉字的结构,按汉字的笔顺写字;逐步做到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学写毛笔字,从描红、仿影到临帖,从笔画训练开始,掌握字的结构,逐步做到书写匀称、书面整洁。
  6-9年级:掌握写字的基本知识和汉字书写的基本方法;能用钢笔规范地书写3500个常用汉字,能熟练书写正楷字,字迹端正、行款整齐、书面整洁,有一定的速度;会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能用毛笔临帖,掌握笔画,书写规范,字的结构匀称,书面整洁。有写字的兴趣和审美的能力,能专心、静心、认真地书写;能及时地纠正错误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
  三、加强写字教学的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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