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2011年目标任务主要措施
(一)拓宽思路,多渠道筹建房源
1、市本级通过新建、配建、清理、购买、租赁等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3637套(牵头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汕单位,安居工程总公司)。其中:
(1)廉租住房1130套。包括政府投资新建教师公寓38亩、华新城20亩、安居工程94亩等项目共1120套,购买10套。
(2)经济适用住房907套。包括政府投资新建教师公寓38亩项目调剂190套,移交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房抵债”房产19套;单位投资新建698套。
(3)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包括政府投资新建教师公寓38亩项目500套,清理政府单位房产64套,单位投资新建36套。
(4)限价商品住房1000套。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按市房管局拟定的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按有关规定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
2、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高新区和保税区通过清理本级政府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用于解决本单位干部职工过渡性居住问题的住房及租赁其他用工单位建设的集体宿舍、职工公寓等方式分别筹建公共租赁住房700套、500套、400套、100套、100套,共1800套(牵头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及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3、澄海区通过新建、清理、租赁等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1060套(牵头单位:澄海区政府;配合单位:澄海区各职能部门)。其中:
(1)廉租住房60套。包括政府投资新建城区原农械厂项目40套、东里原竹篷厂项目20套。
(2)经济适用住房200套。政府投资新建城区原中波站200套。
(3)公共租赁住房800套。包括通过清理区属单位用于解决本单位干部职工过渡性居住问题的住房 121套;租赁其他用工单位建设的集体宿舍、职工公寓等住房59 套;政府投资新建620套。
4、潮阳区通过新建、清理、租赁等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1188套(牵头单位:潮阳区政府;配合单位:潮阳区各职能部门)。其中:
(1)廉租住房338套。政府投资新建潮阳区海门镇一、二期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38套。
(2)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区实验学校建设教师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3)公共租赁住房750套。包括通过清理本级政府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用于解决本单位干部职工过渡性居住问题的住房及租赁其他用工单位建设的集体宿舍、职工公寓等住房 650 套,政府投资新建1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