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三)继续推进地震监测台网现代化建设。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台网布局,增加台网密度,构建多学科、多手段的测震、前兆综合观测系统。建立区域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增加形变、电磁、流体观测站点,完善前兆观测方式,形成对全省地球物理场和形变场的有效监测。大力推进强震动站点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强震动监测台网。加强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各类监测设备,保证台网正常运转。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
牵头部门(单位):省地震局
配合部门(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做好地震趋势预测预报工作。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地震预测预报方法。加强与中国地震局科研单位和省有关部门的合作,共享我省、邻省和全国的观测资料,开展地学及相关领域跨地区、跨部门的地震预测研究及联合会商,不断完善地震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
牵头部门(单位):省地震局
(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强化“三网一员”培训和管理,落实补贴政策。制定奖励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推广简便、实效的观测仪器和观测方法,丰富地震临震信息,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补充资料。
牵头部门(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地震局
三、进一步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六)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选址、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广应用成熟可行的抗震新技术。加大城市危旧房改造力度,逐步完成城镇建筑危旧房改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有计划地对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加快进行拆迁建设和加固改造,逐年消除抗震设防不达标、结构抗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