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改革;坚持事权划分,分级负责。
(三)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努力为中原经济区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到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70万亩,森林蓄积净增315万立方米,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提供职工就业岗位1260个,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民生明显改善,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时间和范围。时间为2011-2020年。实施范围在一期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的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邓州市。
(五)主要任务:1.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2.强化森林管护,管护森林面积2454万亩。3.继续加强公益林建设,建设100万亩。4.加强森林经营,国有中幼林抚育96万亩。5.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林区就业,提高职工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使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三、认真做好森林分类区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一)森林分类区划。工程区各省辖市、县(市、区)的森林分类区划要以2007年二类森林资源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根据生态区位的不同,按照《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相关规定,将工程区林地区划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落实到小班或地块。
(二)实施方案编制。由林业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天保工程一期主要成效和经验、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目标和任务、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公益林建设、社会保障及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等。
省级实施方案由省林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编制,经省政府审核批准,报国家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县级实施方案由县级林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编制,经县级政府审核批准,逐级报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