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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咸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咸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陕政函〔2011〕110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已经2011年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咸新区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控制范围882平方公里。到202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236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272平方公里以内,强化集约和节约用地,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西咸新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国务院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的区域之一。西咸新区建设要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新区历史文化、田园生态、资源要素和综合区位优势,将西咸新区逐步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环境友好、设施现代、社会和谐、彰显历史文化、产业有序集聚的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功能新区和生态田园新城,使西咸新区成为中国未来城市建设的典范。

  三、西咸新区管委会要在《总体规划》确定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并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五个分区组团为核心,以永久性生态绿地和标准农田为绿色廊道,以优美小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点缀,构建布局合理、生态环保、结构完善的城乡空间结构,打造现代田园城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西咸新区同西安、咸阳主城区的交通联系,建立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震和人防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新区内自然生态资源,加快“两带、三廊、多绿楔”的生态绿化体系建设,创建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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