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炎热季节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粤教保函〔201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当前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炎热季节和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领导指示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有效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充分利用学期末安全教育周等时间,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写作文心得、宣誓及家校互动等形式,从身边的案例和事件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的教育。
二、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发送安全知识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知识,让家长充分认识到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引导家长在节假日加强对子女的监管,通过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家长在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对子女的监管责任意识。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及周边工厂企业等集体组织的沟通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与当地政府、村居委会、工厂企业等集体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动村民、工人、退休人员、干部等人员成立义务巡逻队,对一些山塘水库、江河湖海边等事故易发部位和地段加强巡逻防控,在事故易发部位和地段加装警示标志,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共同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和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节假日和暑假期间的值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教工队伍加强对学校及周边事故易发部位和地段的巡查;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自身能解决的要立刻整改,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确保每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