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大民企招商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经信〔2011〕50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大民企招商力度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大民企招商力度的若干意见
民企招商是我省“十二五”时期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增创区域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的重要部署,也是广东经济实现第二次腾飞的关键所在。为推动我省民企招商工作实现新突破,现就加大民企招商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民企招商的总体思路、重点方向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十二五”期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全省实施加大民企招商力度、加强重大项目带动的“双加”工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省市联动民企招商机制,突出抓好龙头民企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有效促进壮大增量和优化存量,使民企招商成为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新亮点,加快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
--重点方向: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行业龙头民企、上市民营企业等国内知名民企为重点,开展龙头民企招商;以广东转型升级和重点突破的产业领域,及产业链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强重大项目带动,大力引进和扶持两类重点项目:一是龙头民企项目,指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由“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行业龙头民企、上市民营企业等国内知名民企投资建设,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方面作用明显的项目。二是关键突破项目,指民企招商引进的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的项目。
--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民企招商取得明显突破,引进和建设100项以上龙头民企项目和200项以上关键突破项目,打造一批新的民营龙头骨干企业和重点产业领域优势民营企业;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成为支撑广东经济内生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