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四)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加强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超范围经营、私屠滥宰、违法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社会关注、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样检验及信息发布力度,加大不合格食品的曝光力度,督促企业自律经营。

  (五)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

  各区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深入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具体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通报不良信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

  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构建对食品企业的外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奖励举报线索,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完善食品安全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研究完善食品安全治本之策和长效机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严把市场准入门槛,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加强品牌培育、产品认证和政策支持,扶优扶强,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农产品、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具备集散功能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升级改造,发展与电子商务、连锁配送等相结合的现代物流方式,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鼓励和支持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树立主动防范、及早介入的意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把危害和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各区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