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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工信计资检[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充分利用监督检查相关数据,为行业发展的统计分析提供详实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启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
  (一)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是指获证企业对2010年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通过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并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以下称《年度监督检查表》)。抽查分为要求获证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二)2011年6月16日前(含2011年6月16日)取得资质并持续有效的企业均须参加2011年度自查。
  (三)获证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部资质办取消其资质: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材料的;
  2、拒绝接受抽查的。
  二、监督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部资质办在本通知下发的同时,用邮件的方式将获证企业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时所需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须将相关信息告知获证企业。
  (二)获证企业须登录部资质办工作网站(www.ceecm.gov.cn或sio.miit.gov.cn)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http://218.249.201.164/sio),在网上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考虑到2011年是首次通过网络自查,企业须先认真阅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填表说明》,并按其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获证企业须在2011年8月12日前完成在网上填报和提交《年度监督检查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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