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1〕36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佟 星(副省长)
副组长:林 英(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忠友(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蔡木灵(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秦通海(省监察厅副厅长)
林楚欣(省财政厅副厅长)
曾兆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吴 军(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何丽娟(省审计厅副厅长)
林 林(省物价局巡视员)
梁光宜(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周世明(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兆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秦黎明(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