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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考核人员严禁泄漏包括考核检查的日程、路线、内容、考核成绩等信息。对在考核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市容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原《淮南市环卫作业质量检查考评标准》同时废止。

  淮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考核项目

及分值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标准

备 注

城市道路清(洗)扫保洁(40分)

1、所有道路应在规定时间内清扫保洁,重点路段按规定实行清洗作业。全天清(洗)扫和保洁班次、时间、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1、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清扫的,每条道路每个班次扣1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作业的每条道路扣0.2分;道路应当清洗未按要求进行清洗作业的,少一个班次扣0.5分。

2、道路不得漏扫,垃圾应归堆清除彻底,不得扫入窨井,窨井沟眼无积泥,树穴应清扫彻底。

2、道路有漏扫的,长度50m内扣0.2分, 超过50m,扣0.5分;垃圾扫入窨井1次扣0.1分,窨井沟眼有积泥扣0.1分;树穴未扫扣0.1分/个;路面建筑垃圾在发现2个小时内未清除的每处扣0.5分。

3、路面保持整洁,无垃圾堆和飘散杂物(含果皮、纸屑、塑膜、烟头等)。

3、保洁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保洁作业的1次扣0.2分。道路存有1堆垃圾扣0.2分;杂物超标每处扣0.2分;有污泥污水扣0.2分。

4、道路无积泥,底灰。在规定时间内清除路面建筑垃圾。

4、道路底灰明显,50 m内扣0.5分,超过50m,扣1分。

5、城市绿化带、外排内垃圾应及时清掏,保持整洁干净。不焚烧垃圾、树叶。落叶季节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

5、绿化带、外排内杂物超标每个单元扣0.2分;垃圾未倒在指定地点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每人每项扣0.5分;落叶季节未及时清扫或未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扣0.2分;环卫工人往窨井口、绿化带、下水道等处倾倒垃圾,每次每人每项扣0.5分。

6、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车行隧道洗扫干净。

6、城市立交桥、人行天桥、车行隧道杂物超标,每个单元扣0.2分;底灰明显扣0.5分;发现垃圾堆,每处扣0.2分。

7、道路护栏和其他设施随脏随清,保持整洁干净。

7、道路护栏积灰明显,50m内扣0.2分,超过50m扣0.5分;其它设施积灰明显,扣0.5分。

公厕管理和维护

(10分)

1、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并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操作程序进行打扫,管理员佩证上岗。

1、无专人清扫保洁或保洁员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操作程序进行打扫的扣0.5分;管理员未佩证上岗扣0.5分。

2、指示牌、标志牌设置规范、明显,不得残缺,各项管理制度上墙。

2、指示牌、标志牌残缺扣0.5分,无指示牌扣1分;各项管理制度未上墙扣0.5分。

3、室内无杂物、积灰、蛛网、粪便、蚊蝇、痰迹,地面无积水,不堆放杂物。

3、公厕发现杂物超标扣0.5分。便池内有积粪,每处扣0.5分;公厕未消毒扣0.5分;有蛛网扣0.2分。

4、室外环境整洁,无垃圾、粪便。管理房(工具间)内工具不得乱放,乱堆杂物。

4、公厕外环境不洁,有垃圾、粪便、杂物各扣0.5分;管理房(工具间)内工具乱放,乱堆杂物,扣0.5分。

5、设施完整,无破损、缺少,使用正常。

5、公厕设施破损,缺少的,每项扣0.5分;便池堵塞扣1分。

6、化粪池盖无破损、缺少,粪池不溢漫,粪便清运后盖板要盖好,周围打扫干净。

6、公厕倒粪处、化粪池盖破损、缺少每处扣0.5分;粪池溢漫扣0.5分;粪便清运后粪池周围有遗留粪水、粪渣未冲洗,扣0.5分;粪便清运后盖板未盖好扣1分。

7、按时开放,文明服务,对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免费使用。

7、公厕延迟开放、提前关闭的,每座各扣1分;对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未做到免费如厕,每座扣2分;未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每座扣1分。

垃圾中转站管理维护和生活垃圾转运(10分)

1、中转站应有操作规程及安全保障设施和措施,安全操作制度必须上墙。

1、中转站无操作规程,无安全保障设施和措施,扣1分;安全操作制度未上墙扣0.5分。

2、中转站内外无蛛网、积灰,室内地面、机械设施整洁,无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放工具、通道堵塞的情况。

2、中转站内外不洁,有蛛网积灰,室内地面有杂物、垃圾堆,机械设施不洁、乱停车辆、乱堆乱放、通道堵塞,每处扣0.5分。

3、中转站内无污水、积水、蛆虫,可视范围内苍蝇不得超过3只,无严重异味。不得焚烧垃圾。及时消毒。

3、中转站内有污水、积水、蛆虫扣0.5分;可视范围内苍蝇超过3只,扣0.5分;异味严重扣0.5分;焚烧垃圾扣1分;未消毒扣0.5分。

4、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不准堆压在中转站外。

4、未做到日产日清扣1分;垃圾堆压中转站外扣2分;垃圾溢满扣1分。

5、垃圾清运车辆(压缩车、密封车、三轮车、社会自备车)实行密闭运输,箱体整洁无拖挂、有编号、有监督电话、有责任单位,运输途中无抛、撒、漏。车辆无破损(包括三轮车、压缩车等),压缩车填塞器内不装载垃圾行驶。

5、垃圾清运车辆未实行密闭运输,箱体拖挂、不洁、无编号、无监督电话、无责任单位每次每车各扣0.5分;运输途中抛、撒、漏,每辆车扣1分。

果皮箱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10分)

1、果皮箱整洁干净,无垃圾满溢、周围地面清洁。垃圾桶、箱无破损,垃圾清除后应及时关闭垃圾箱门或顶盖,垃圾桶须及时放回原处。垃圾箱、桶应保持一线不移位,摆放端正。

1、果皮箱、垃圾桶箱体有污迹,每个扣0. 2分;箱内垃圾超过箱体50%或周围地面不洁,每个扣0.2分。

2、沿街果皮箱设置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并及时更换、修复歪斜、破损、残缺的果皮箱,节庆时应根据需要及时增添果皮箱。

2、果皮箱、垃圾桶未及时更换、修复,有歪斜、破损、残缺的,每个扣0.2分;箱门、顶盖未正常关闭的,每个扣0.2分。

环卫机械化作业

(10分)

1、单位所有机械设备每周工作不得低于规定时限,证照齐全,驾驶员操作熟练,出现故障维修及时。

1、设备作业未达到规定时限的,每少1小时扣0.5分;证照不全的每车扣0.5分,出现故障超过24小时不维修的扣1分。

2、每日出车和运行台账资料齐全。按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设备。

2、单位未设置机械化运行台账或台账记录马虎不能反映问题的扣1分;扫路车清扫时超过规定车速0.5分;清扫后路面有积泥、沙石等杂物的,每条道路扣0.5分。

3、机械化作业的路面整洁、干净,无漏扫、底灰。

3、机扫道路底灰明显,50m内扣0.5分,超过50m的扣1分;积泥每条扣0.5分。

4、护栏清洗干净整洁,不得漏洗。

4、洒水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提示音乐的扣0.5分;未注意避让行人(以投诉调查为准)扣0.5分.

5、护栏积灰严重扣0.5分。

数字城管督办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20分)

1、对数字城管督办案件办理迅速、反馈及时。

1、对数字城管督办案件没有按时办理的1件扣0.2分,没有及时回复的1件扣0.1分。

2、对上级交办、新闻媒体曝光,“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及有关部门和群众信访处理及时,并做到一事一报。

2、对上级交办、部门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办结每例扣0.5分;未完成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和突击行动的,每次扣1分。

单位规范化建设(每月考核)

(5分)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实行问责制度。建立有考核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并做到切实发挥作用。

1、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对考核工作不重视、单位工作任务不落实,造成考核不达标的1次扣1分;没有实行问责制度的扣1分。

备注:1、被考核单位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分;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

2、获得省、市领导工作表扬,有较大影响的,每次加1分。

3、全年报送环卫信息每超标1条,加0.1分。

2、有健全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台帐资料齐全、真实详细,及时上报各类环卫信息。

 2、管理不规范,各项台帐资料不全的扣1分;信息漏报、迟报的每项扣0.5分。

3、与下属作业单位队、场、所(公司)有工作联系单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记录。

3、未与所(公司)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或工作落实情况未记录的扣0.5分。

4、办公场所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

4、办公场所有暴露垃圾,乱堆乱放的,每处扣0.5分;门窗有浮灰、蛛网的扣0.5分。

5、单位安全生产,不出现安全事故。

5、因单位管理责任出现1例亡人事故扣3分。

6、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单位和谐稳定。

6、单位出现集体怠工或上访事件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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