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1〕6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 2011年纠风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开展“深化完善共创共享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题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六项工作。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严格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加大惩处力度,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及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
2.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整合强农惠农资金,解决资金分散、多头管理等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超出筹资筹劳规定标准,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机制。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