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省科技厅、四川保监局和成都信保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信用保险这一现代国际通用金融工具,规避收汇风险、提升信用等级、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尤其是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及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等方面,将加强引导和宣传,指导、帮助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运用信用保险工具。
第四条 成都信保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1、对列入《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产品的出口企业,根据不同的出口方式,提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保障;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产品的企业国内销售,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障;对列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产品的企业,积极为国外的投资商提供来华投资保险。在承保程序、限额审批、理赔速度和费率灵活性等方面,成都信保将提供优质、全程服务。
对获得四川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时,成都信保在规定的费率基础上给予20%-40%的优惠。
在买家限额审批方面,同等条件下,成都信保优先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需求。
高新技术企业如申请对买家资信进行调查所产生的资信费,成都信保将根据政策提供20%-100%的优惠。
2、充分发挥中国信保在风险管理和信息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成都信保将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信息、风险控制和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顾问服务,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化发展。
3、 省科技厅、四川保监局和成都信保通过联合举办研讨会、风险管理培训、案例分析讲座等方式,为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市场风险分析报告、风险管理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4、竭力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融资便利。成都信保积极开展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业务,主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共同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5、成都信保将根据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不同情况,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承保方案和新险种服务。
6、高效快速理赔。投保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损失后,对符合理赔条件的案件,在收到完整、有效的索赔单证后,成都信保在3个月内完成理赔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特别理赔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企业获得赔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