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1〕174号)
各县(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做好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对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进一步推动农函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农函大培训目标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根据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市农函大工作计划安排为:普及性短期培训12980名,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991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30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90名,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招生14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促进“三农”工作开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组织落实好今年招生培训任务。农函大各分校要进一步细化安排,认真落实培训、管理和教育辅导等各方面工作,确保今年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强化领导,落实经费,确保招生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要高度重视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当前要尽快调整充实农函大领导班子并开展工作。各级农办、老区办、扶贫办、教育局、科协、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农函大招生任务与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农函大招生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分校要在合理安排科普专项经费的同时,通过多元化渠道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对参加农函大培训、农函大职业中专班以及大学学历班的学员给予适当的资助,确保不向农民收取任何培训费、资料费,真正做到惠农为民。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各农函大分校要深入基层,摸清当地农村经济及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的需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办学原则,每个县至少选择一至二个攻坚项目,作为农函大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示范项目,采取自办或与相关单位合办的形式,以项目定培训,以培训促发展,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重点示范、典型带动”的方式,扶持当地特色产业、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在2010年基础上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顺利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