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公共财政改革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管理制度。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范操作。改革目标是使所有财政性支出都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全部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
(二)明确职责。科学确定财政部门、政府资金结算中心、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职责范围,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也不改变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监督权限和代行单位会计核算的职责。
(三)方便用款。改革中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减少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分步实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可采取过渡性办法分步实施,逐步向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逐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开设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4)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