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国土字〔2011〕288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
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15件,其中人大建议议案7件,政协提案8件;承办11件、主办2件、汇办2件(详见附件)。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所反映的问题中,涉及 “三旧”改造6件、土地执法监察2件、围海造地2件、文体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件、山体整治复绿1件、其他3件。为高质高效完成2011年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让代表委员满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负责。在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
和政协提案过程中,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承办或汇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单位跟踪办理,市局办公室督察督办的责任落实制度。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承办的每一件建议议案和提案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沟通,提高质量。根据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考察、电话或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办理工作中的不足,提高办理质量,认真细致做好答复办理工作,努力达到代表委员的要求。对于主办、承办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要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了解情况,提高办理质量;对于会办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要积极主动配合主办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在做好网上答复工作的同时,要将书面答复寄送建议议案提案人、市府办、市人大选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力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议案、提案答复的满意率达100%。
(三)加强督办,限时办结。对属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进度的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答复工作,个别办理难度大的,可推迟1个月答复,但要提前向市人大选联委、市政协提案委以及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对属于我局汇办的建议议案提案,要密切支持配合,在1个月内提出汇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答复和汇办意见均须同时抄送交办单位和市府办(有汇办单位的还须抄送汇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