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计划实施
(一)建立创新评价体系,把科技创新融入经济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 “十二五”规划,合理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呼应、与具体项目实施相衔接的科技创新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考核指标、奖惩方式等评价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间计划协调与政策联动。强化与科技创新相关部门的计划衔接、政策呼应、资金匹配、进度协调。进一步落实部省会商机制,加强与科技部等部委沟通,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任务的落实。
(三)统筹科技资源投入重点,形成围绕产业集聚的创新集聚。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统筹各类科技计划,建立持续稳定支持机制,集中资源支持科技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型企业作为各类重大科技专项的重要承担主体。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充分调动企业及各类投资者积极性,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外资加大对科技项目的投入。
(四)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创新型吉林建设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要求的新型科技体制机制。
1、在分类推进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以大学、科研单位和企业科研中心为核心,围绕全省主导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区域和行业优势及特色,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分工协调、布局合理、行业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产学研结合紧密的科技研发体系。大力推进以应用研发为主的科研机构面向市场,组建企业、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研发机构,与大学、科研单位建立战略联盟,推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
2、积极探索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建设和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若干个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逐步形成 “长期合作、成果持续,定位准确、衔接紧密,转化顺畅、效益显著”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3、进一步落实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政策,优化科技人才发展与合理流动的环境。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从事应用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人员的考核、激励要以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出、转化扩散为主要标准。强化高端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